投资者如何进行债券回售申报?
发布日期:2020.05.10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债券(不含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

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可根据发行人回售业务实施提示性公告的约定,于回售登记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到账日前6个交易日之间,通过深交所撤销回售申报。存在本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需另行向本所提交撤销回售申请。


在线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