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都必然会影响证券的正常交易价格、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广大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体,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操纵市场行为。投资者如果发现有操纵市场行为,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对操纵市场行为坚决说“不”。
操纵市场投资者维权典型案例:
恒康医疗控股股东为达到高价减持公司股票目的,联合蝶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减持期间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密集发布利好信息,是“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的典型案例,影响了投资者预期并造成股价波动。证监会于2017年8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罚单下发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受损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将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某列为被告。2018年8月初,案件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这是1999年《证券法》颁布以来,全国操纵市场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第一单原告获胜的判决。在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之际,该判决有力呼应了强化投资者保护的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