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万福生科案12756名获赔适格投资者近1.8亿元
发布日期:2022.03.15


——开创资本市场投保方式的先河,探索设立基金主动补偿投资者的新机制

1、案例简介:

2012年9月14日,创业板首家欺诈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万福生科被证监会立案稽查。2013年9月24日,经查实,证监会公布了对万福生科造假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3年5月10日,为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而遭受的投资损失,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出资三亿元人民币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设立网上和网下两种方案与适格投资者实现和解。专项补偿基金采取了“先偿后追”的模式,由平安证券先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的主要责任方及连带责任方追偿。若投资者不接受基金的补偿方案,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万福生科虚假陈述相关责任方予以赔偿。

专项补偿基金资产属于平安证券,投保基金公司与平安证券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投保基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基金补偿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投资者补偿执行工作,还独立指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顾问咨询、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日常工作。基金的存续期间为成立之日起2个月,投保基金公司可以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基金存续期间,最迟不超过2013年12月31日。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将由投保基金公司组织清算,剩余财产返还平安证券。截至2013年6月28日,同时完成网签及有效申报、与平安证券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2756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01%,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为178565084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9.56%。7月3日,补偿资金已全部划付至适格投资者账户。

2、案例分析和启示

万福生科案件的投资者利益补偿工作是国内证券市场上首个证券中介机构主动出资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的案例,开创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方式的先河,探索了设立基金主动补偿投资者的新机制。

专项补偿基金设立本身具有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积极意义,其意义不仅在于责任主体主动承担赔偿责任,更是证券市场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模式的一次机制创设性探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主动民事和解,二是先偿后追,三是高效率、低成本,四是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五是公益性、独立性、中立性。